汕府办函〔202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重点建设项目砂石原料保障供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汕尾市重点建设项目砂石原料保障
供应工作方案
为稳定全市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我市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办函〔202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促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科学合理扩大资源有效供给,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为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提高原料生产量、供应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效率等措施,稳定市场价格、市场秩序,破解砂石原料要素保障问题,助力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稳定有序推进。
三、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重点项目砂石供应保障
1.加大我市砂石总体供应保障。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汕尾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科学合理扩大我市砂石总体供给,充分满足我市重点项目砂石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2.加强砂石市场流向指导。砂石行业主管部门应引导砂石生产、供应企业积极供应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在砂石供应紧张阶段优先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砂石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3.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重点项目砂石供应保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依托国有企业建立砂石专项储备,对重点工程项目核量定向供应。切实增强国有企业责任意识、统筹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提升服务水平、服务效率等措施,全力做好我市重点工程砂石料供应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
4.引导重点项目加大机制砂应用。支持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单位,利用项目红线范围内开山、道路、隧洞、场地平整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碎石料生产机制砂石。支持有实力、负责任本地龙头建材企业加大投资,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积极参与我市机制砂石项目投资建设。支持引进规模大、实力强的机制砂生产企业落户汕尾。对符合行业规范的机制砂石制造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加快引导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加强重点项目砂石需求调度工作
5.调查摸清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砂石需求。把项目年度砂石需求量列入市重点项目年度申报工作统计指标之一。将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砂石需求量进行统计汇总,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项目砂石需求调查、申报、协调解决工作责任,保障项目建设必要砂石供应,推动项目顺利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6.建立砂石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求情况。及时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应,稳定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7.建立重点项目砂石需求供给对接制度。根据对重点项目砂石年需求调查和各单位对砂石需求、供应、价格监测统计情况,建立重点项目砂石需求供给对接平台,及时将项目砂石需求与砂石价格、砂石供给等信息进行互联互通,构建重点项目砂石供应与企业直接沟通对接渠道,有效提高重点项目砂石供给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8.运用“1+5+X”协调解决项目砂石需求。将省、市重点项目管理的高速公路、铁路、码头、水利工程及其他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砂石保障工作纳入“1+5+X”问题协调机制管理,动态掌握砂石供需状况,及时组织项目业主、施工方和砂石供应方对接,做好余缺平衡,有效破解重点建设项目砂石困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砂石资源配置工作,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主动担当作为,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市重点建设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要充分认识重点建设项目对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好重点建设项目砂石原料供应保障工作,真正把保障砂石供应、稳控市场价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市级主要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和研判机制,负责采集、发布砂石价格,研究制定解决措施,以及加强专项督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统筹兼顾,通力合作,切实落实责任分工。
(三)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列入各级、各部门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所需砂石料保障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砂石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砂石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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