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二和第十三条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海丰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海丰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重新公布听证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且户籍为海丰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或注册登记地在海丰县范围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和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三、听证会材料将在会上发放给各位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四、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书面申请交到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及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联系人:颜万隆,联系电话:15602686070)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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