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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公布
2022年,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力震慑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海丰县梅陇***首饰厂未经许可生产加工奥林匹克标志吉祥物商品
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授权,擅自生产加工“冰墩墩”冬奥会标志外形的铜质镶嵌玻璃石戒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商品予以没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丰县***首饰加工厂生产商标侵权首饰
当事人未经“Chomel”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生产与“Chomel”商标相同的“Chomel”字样的项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对侵权商品予以没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海丰县梅陇***首饰行生产商标侵权首饰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生产与“”图形商标相同的“”图形的耳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对侵权商品予以没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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