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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 2020-06-12 16:1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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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海丰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优化海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助力电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海丰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97号)文件精神,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把握精准、助力扶贫,强化服务、聚焦上行”的原则,结合海丰县当地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珠宝、金银首饰加工等优势产业,打造“以三产助力一二产发展,一二产反哺三产”的综合发展模式,促进产销对接、产品上行,培养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探索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海丰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通过制度创新和扶持引导、优化政策环境、促进资源整合、搭建公共平台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紧密结合海丰县在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培育的区域公用品牌“耘海丰登”及子品牌,联动海丰县红色旅游文化、珠宝首饰产业资源,深度挖掘农产品价值,依据海丰县产业特点和地域优势,扶持优势产业,不断提升农村电商示范效应,开展农村特色产品和农村消费品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加强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融合。

(三)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充分利用海丰县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着重打通贫困乡村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电商培训和农产品营销服务,助力精准扶贫。充分发挥示范县的带动作用,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重点在农特产品领域取得突破。

(四)传统提升,创新转型。进一步提升传统农业、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促进网络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充分借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契机,以海丰县旅游消费(第三产业)为核心,结合旅游产业对农业农村产品、珠宝首饰产品进行整合规划,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技术及模式创新。特别是加强新媒体,例如抖音、快手、淘宝、微信等直播方式,宣传和推广海丰农特产品、珠宝、金银首饰等产品。

三、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建立适应海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突出支柱产业,推进农村特色产品和涉农消费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融合,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增强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能力,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方便农民生产和生活。

力争到2020年底前构建“一中心五体系”,即完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包括:建设5个及以上特色产品加工或电商服务基地,培育建设3个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本地化连锁化的新零售体系,建设农产品检测中心;夯实区域公用品牌“耘海丰登”与3个子品牌建设,开展农特产品营销推广活动5场以上;建设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智慧物流设施、预冷库,打通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完成12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建设,优化村级电商服务点占全县行政村50%以上,省定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完成不少于5000人次电子商务培训及就业跟踪和创业孵化服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培训率达到50%以上(外出务工者除外);全县农村网络销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或县域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速10%以上。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搭建县域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

(1)支持在海丰县特色农产品、珠宝、首饰、红色旅游等特色产业带建立5个及以上(其中至少含扶贫主题1个)特色产品加工或电商服务基地,提供产品分级、包装、存储、物流、营销和运营等电商配套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农村产品生产或电商交易标准,提高农村产品标准化、商品化率,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2)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农村产品流通水平。培育天猫、京东电器新零售体系,商超新零售体系和日常消费品新零售体系等至少3个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体系。

(3)建设农产品检测中心,中心有专业团队对县域内送检的产品或与农产品生产、种植、养殖等相关的送样应检和必检项目免费提供快速检测。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一品一码”的总体思路,在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质量检测及溯源体系创建的基础上升级,实施农产品产地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全程可追溯工程,重点对海丰县大米、茶叶、金针菜等特色农产品开展溯源,推进优势产业生产标准化、产品无害化和管理规范化。

2搭建县域农村产品营销体系

(1)加强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目前海丰县区域公用品牌已完成基础培育工作,现进入品牌运营阶段,需进一步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使用与授权机制,加强授权产品品质监管。结合海丰县区域公用品牌“耘海丰登”制定专属的品牌传播方案,对区域公用品牌进行统一宣传策划及营销;深化海丰县区域子品牌培育建设工作,结合海丰县产业特点,通过产业调研,打造3个子品牌建设方案(含红色旅游子品牌1个),进一步实现海丰县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品牌特色化、包装统一化、渠道精准化、宣传扩大化。

(2)加强产品挖掘和网络营销。梳理具有相对优势的农副产品 、红色旅游、餐饮、民俗等特色产品,形成充分翔实的基本档案或报告;根据梳理情况制定合理的农村产品网络促销意见;根据意见开展农特产品营销推广活动5场以上(含助农扶贫专场活动1场、红色旅游资源推介活动1场),并联合媒体资源同步在国家、省、市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海丰县特色产业,提高海丰县特色产品知名度及影响力,促进农村产品线上销售。

3、建设完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

(1)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完善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设有仓储区、包装分拣区、物流配送区、物流综合区,实现仓储物流服务、仓储分拣服务、电商多渠道收单服务、代发服务、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等功能。统筹县城商贸、邮政、供销、物流快递等企业资源,整合订单、数据、场地、车辆、人员、包裹、线路等,实现提速降费,为农村电商产品上下行“双向流通”提供有效的支撑保障。从整合县乡村电商快递入手,逐步向日常消费品和服务的整合延伸,提升共同配送效率和市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2)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建设。结合海丰县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物流线路,加快打通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形成完善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实现从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切实解决县城到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前一公里”的问题。

(3)智慧物流建设。支持建设一个快递自动化分拣中转场,通过快递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进行数据汇总、预测分析,提高装载率及合理安排配车计划,实现效率化的配送。同时,引导或支持有实力的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物流,促进我县供需对接、产业升级、区域资源优化配置。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设智能分拨流水线,开通海丰至揭阳、深圳、东莞等多条线路直发各中转仓,且在智慧物流系统的对接下不空转,实现提速降费且增效。

(4)支持预冷库建设,配备冷链运输车等必需的设施设备,提供产地预冷服务和冷链运输保障,构建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物流体系。

(二)优化电子商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海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提升优化海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组建专职运营团队,制定相关服务管理制度,打造具有海丰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增强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统筹区域内农村电商发展,包括物流协同、供应链、营销推广、数据分析、助农扶贫等;为当地各类电商市场主体及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培训孵化、电商资源对接、营销推广、美工摄影等基础公益性服务或特色微利性服务;能对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即时的可视化管理;支持本地合作社、创业青年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认证。在公共服务中心内建设农村电商信息数据服务中心,开发建设一个农村电商服务网上平台,集合“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且能围绕农村消费需要提供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在线服务等功能;能实现与商务部信息自动对接,并能定期对县域的网销数据、网销主体交易额等数据进行统计,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供有效的网络交易数据参考。

2、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

在省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成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新增镇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实现12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全覆盖,优化村级电商服务点占全县行政村50%以上,省定贫困村实现全覆盖。整合邮政、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行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为每个站点增加可视化管理系统和设备(连网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强电商服务站点的日常管理。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淘汰不能充分发挥效能的站点并进行增补。

(三)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对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和贫困户等提供特色增值培训,重点以农村产品上行的相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方法等实操技能培训为主。累计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对贫困人口的培训人次达到省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外出务工者除外);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及建立培训后的全员跟踪服务孵化机制,定期统计参训人员电商从业或创业情况;为参训学员组织各类型电商用工对接会5场以上,参加对接学员总数不低于300人。

(四)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活动

建设以“电商扶贫”为核心、以农村产品上行为主线的电商扶贫体系,积极开展本县贫困地区电商扶贫调研,大胆探索电商精准扶贫新机制、新模式,探索出一条电商精准扶贫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打造电商精准扶贫示范试点。一是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网店;二是引导、动员有志于扶贫事业的电商企业,搭建贫困地区产品销售网络平台和电商服务平台,以精准扶贫为目标,整合现有资源,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电商培训计划,开展电商应用和实操培训,指导其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微店;三是通过对海丰县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电商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活动,以“庭院经济”为突破口,通过“互联网+订单农业”的方式,实现从农户到商家的直销,将贫困户房前屋后的小园变成致富园,让小园蔬菜产业成为引领农民增收致富新途径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海丰县电商一对一,点对点精准造血式扶贫,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千方百计、多重并举,切切实实帮扶脱贫;五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免费培训、贷款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全方位、多角度帮助其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六是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推广销售当地特色农村产品,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鼓励电商龙头企业提供适当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青年实现就业,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创业和就业条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其他群众一道脱贫致富奔小康;七是加强电商扶贫数据统计,全面统计电商在带动农产品上行、贫困户增收以及促进当地旅游、文化、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成效;八是加强贫困户就业增收典型案例宣传,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五、项目实施时间节点

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时间计划表

序号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开始

工作结束

项目筹备阶段(20201月-20206月)

1

前期调研工作

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2020.1

2020.5

2

实施方案完善及审核

全面梳理原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及资金使用方向等内容,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中央财政资金与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对示范县实施方案内容提出完善建议,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取得省商务厅备案批准文件。

2020.5

2020.5

3

优化顶层环境

编制并公示《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海丰县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海丰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2020.5

2020.6

4

项目招投标

根据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建设项目及资金额度,细化建设内容及操作细则,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谈判、招投标等方式选择项目承办单位,并对最终确定的项目单位进行公示。

2020.5

2020.6

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20206月至202012

1

整合资源

做好规划

做好全县物流资源整合规划、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布局规划,明确农村物流路线图。

2020.6

2020.7

2

装修装饰

改造施工

完成公共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快递自动化分拣中转场、镇村服务站点、特色产品加工或电商服务基地、农产品检测中心、预冷库等服务场所的装修装饰改造工作。

2020.6

2020.8

3

设备购置与安装

完成公共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快递自动化分拣中转场、镇村服务站点、特色产品加工或电商服务基地、农产品检测中心、预冷库等服务场所的设施设备购置与安装工作。

2020.6

2020.9

4

信息网络

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村级服务站点的网络升级改造。

2020.6

2020.9

5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中心应履行以下职能:对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即时的可视化管理,指导协调乡村服务站点切实发挥作用;统筹区域内农村电商发展,包括物流协同、供应链、营销推广、数据分析、助农扶贫等;为当地各类电商市场主体及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培训孵化、电商资源对接、营销推广、美工摄影、直播带货等基础公益性服务或特色微利性服务;完成农村电商服务网上平台开发及运营平台集合“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且能围绕农村消费需要提供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在线服务等功能;能实现与商务部信息自动对接,并能定期对县域的网销数据、网销主体交易额等数据进行统计,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供有效的网络交易数据参考。

2020.10

2020.12

(验收后持续运营)

7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运营

服务站点应为村民提供代购代销、收发快递、费用缴存、小额存取、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服务人员熟悉电商基本操作,收入能够保证自持运营。

2020.10

2020.12

(验收后持续运营)

8

农村电商

物流体系运营

实现从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快递自动化分拣中转场能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汇总,进行预测分析,提高装载率及合理安排配车计划,实现效率化的配送;预冷库投入日常使用,提供产地预冷服务和冷链运输保障。

2020.10

2020.12

(验收后持续运营)

9

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运营

特色产品加工或电商服务基地提供产品分级、包装、存储、物流、营销和运营等电商配套服务,提高农村产品标准化、商品化率;培育天猫、京东电器新零售体系,商超新零售体系和日常消费品新零售体系等至少3个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体系;农产品检测中心正常开展检测服务,推广溯源平台应用,推进优势产业生产标准化、产品无害化和管理规范化。

2020.6

2020.12

(验收后持续运营)

10

农村产品营销体系运营

完成海丰县区域公用品牌传播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子品牌的建设及培育,以及产品挖掘和网络营销等工作。

2020.6

2020.12

11

完善电商

培训体系

累计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对贫困人口的培训人次达到省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外出务工者除外);建立分层培训机制及培训后的全员跟踪服务孵化机制,为参训学员组织各类型电商用工对接会5场以上,参加对接学员总数不低于300人。

2020.6

2020.12

12

电商扶贫工作

在农村产品供应链、物流配送、产销对接、公共服务、电商培训等相关项目建设中落实扶贫任务;归纳梳理海丰县电商扶贫模式和亮点,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2020.6

2020.12

13

项目中期评估

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2020.10

2020.10

项目验收评价阶段(20211月至20214

1

档案整理、收存及项目总结

组织各项目承办单位收集资料,开展项目总结。

2021.1

2021.1

2

组织项目验收

委托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商务局确认。

2021.2

2021.2

3

示范县预评价

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县示范县建设情况开展预评价,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做好迎接省、市主管部门绩效评价的准备工作。

2021.2

2021.2

4

绩效评价

接受省商务厅组织的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示范经验和成果。

2021.3

2021.3

5

绩效评价复核

接受商务部组织的绩效评价复核。

2021.4

2021.4

六、项目投资估算

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算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700万元,具体资金使用计划详见“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

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

类别

项目

施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地方财政资金(万元)

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搭建县域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

1.支持在海丰县特色农产品、珠宝、首饰、红色旅游等特色产业带建立5个及以上(其中至少含扶贫主题1个)特色产品加工或电商服务基地,提供产品分级、包装、存储、物流、营销和运营等电商配套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农村产品生产或电商交易标准,提高农村产品标准化、商品化率,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150

-

2.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农村产品流通水平。培育天猫、京东电器新零售体系、商超新零售体系和日常消费品新零售体系等至少3个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体系。

60

-

3.建设农产品检测中心,中心有专业团队对县域内送检的产品或与农产品生产、种植、养殖等相关的送样应检和必检项目免费提供快速检测。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一品一码”的总体思路,在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质量检测及溯源体系创建的基础上升级,实施农产品产地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全程可追溯工程。

90

-

搭建县域农村产品营销体系

1. 结合海丰县区域公用品牌“耘海丰登”制定专属的品牌传播方案,对区域公用品牌进行统一宣传策划及营销;深化海丰县区域子品牌培育建设工作,结合海丰县产业特点,通过产业调研,打造3个子品牌建设方案(含红色旅游子品牌1个),进一步实现海丰县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品牌特色化、包装统一化、渠道精准化、宣传扩大化。

140

-

2.梳理具有相对优势的农副产品 、红色旅游、餐饮、民俗等特色产品,形成充分翔实的基本档案或报告;根据梳理情况制定合理的农村产品网络促销意见;根据意见开展农特产品营销推广活动5场以上(含助农扶贫专场活动1场、红色旅游资源推介活动1场),并联合媒体资源同步在国家、省、市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海丰县特色产业,提高海丰县特色产品知名度及影响力,促进农村产品线上销售。

80

-

建设完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

1.完善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县级仓储物流中心,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设有仓储区、包装分拣区、物流配送区、物流综合区,实现仓储物流服务、仓储分拣服务、电商多渠道收单服务、代发服务、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等功能。

120

-

2.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建设。结合海丰县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物流线路,加快打通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形成完善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实现从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切实解决县城到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前一公里”的问题。

140

-

3.智慧物流。支持建设一个快递自动化分拣中转场,通过快递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进行数据汇总、预测分析,提高装载率及合理安排配车计划,实现效率化的配送。同时,引导或支持有实力的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物流,促进我县供需对接、产业升级、区域资源优化配置。

80

-

4. 支持预冷库建设,配备冷链运输车等必需的设施设备,提供产地预冷服务和冷链运输保障,构建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物流体系。

90

-

小计

950

-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 增强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统筹区域内农村电商发展,包括物流协同、供应链、营销推广、数据分析、助农扶贫等;为当地各类电商市场主体及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培训孵化、电商资源对接、营销推广、美工摄影等基础公益性服务或特色微利性服务;能对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即时的可视化管理;支持本地合作社、创业青年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认证。在公共服务中心内建设农村电商信息数据服务中心,开发建设一个面向农村电商服务网上平台,集合“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且能围绕农村消费需要提供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在线服务等功能;能实现与商务部信息自动对接,并能定期对县域的网销数据,网销主体交易额等数据进行统计,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供有效的网络交易数据参考。

225

190

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在省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成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新增镇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每个镇级服务站内建立O2O体验馆;补全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设施设备;为每个站点增加可视化管理系统和设备(连网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同时,支持镇村服务站点持续运营和业务开拓,培育电商服务站点的后续存活能力。

200

250(说明:一、120万元用于建设12个镇级电商服务站点,由各镇按照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建设,每个站点建设费为10万元,运营期3年,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解决;每个镇级服务站内建立O2O体验馆,并配备可视化管理系统和设备(连网到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二、在3年运营期内,按每个村站点每个月300元的标准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给予补贴,预算为130万元。)

小计

425

440

农村电商培训体系

电商培训

对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应结合农村扶贫脱贫工作,重点以农村产品上行的相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方法等实操技能培训为主。累计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对贫困人口的培训人次达到省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外出务工者除外);建立分层培训机制及培训后的全员跟踪服务孵化机制,为参训学员组织各类型电商用工对接会5场以上,参加对接学员总数不低于300人。

125


小计

125


监理费

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理费用。

-

20

审计费

包含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核费、项目资金审计费等。

-

10

评审费

包含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资料收集、汇总、打印和专家咨询等费用。

-

20

会议、交流考察活动费

根据实际需要,为提升项目管理和服务能力而开展的会议、学习、交流考察活动及其他工作经费等。

-

40.5

场地租赁

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

100

宣传费

国家级示范县项目整体广告制作和媒体宣传费用(中央级省级媒体)

-

20

咨询指导费

国家级示范县项目咨询指导费用


49.5

合计

1500

700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电商办”),办公室设在县科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站、所)室主动抓的工作机制,并结合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如期推进。各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职人员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职能部门

部门职责分工

1

县纪委监委

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效能和廉政监督。

2


县政府办

1.制订出台与创建工作有关的文件。

2.制定并公示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3.协助整合涉及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可研报告、土地、规划、环评等文件。

4.协调县信息中心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公示信息工作。

5.政府官网专栏公示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进度,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电话。

3

县委宣传部

负责统筹示范县项目的整体宣传的相关工作。

4

县司法局

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

5

县财政局

(采购中心、工贸股)

1.协助做好全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各标段招标工作。

2.负责配合拟定并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配套金融政策。

3.协助规范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及时拨付,专款专账专用;必要时协助提供相关凭证资料。

4.会同县科工局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进展情况,形成查看记录。

5.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融资体系建设,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支持。

6.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7.出具自2019年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企业不超过1家的证明文件;并出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企业的账面明细(含企业名称)。

6

县科工局

1.统筹并运营全县示范县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牵头项目招投标工作。

3.督促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4.与县农业局共同出具促进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支持政策。

5.编制并公示《海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海丰县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海丰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专款专账专用,并对日常资金使用形成规划凭证,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进展情况,形成查看记录,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不定期跟踪运营并出具审查报告。

6.配合出台并公示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土地、金融、人才、收费等方面)。

7.与所有第三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必须标明,财政补贴项目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的条款。

8.协助运营企业监督全县各类中心及服务功能网点向社会提供开放性的服务,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9.与邮政部门联合整合物流资源,促进乡村快递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并与村级网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0.推进镇村电商网点兼具网络代购、仓储配送、在线支付、农资销售、农业技术指导、金融服务等综合业务功能。

11.为县域实体企业提供电商综合服务,加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做好服务记录及服务效果证明文件。

12.出具电子商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证明文件。

13.出台《电子商务示范县服务站点未重复建设证明》。

14.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出具农村地区宽带及移动网络覆盖率证明文件、行政村网络覆盖率证明文件。

15.出具县级仓储物流中心到村级网点完成配送所需时间不超过3天证明文件。

16.对建成后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清单》登记。

17.严格开展“一票否决”自查的第三方审查工作。


18.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

7

县审计局

1.负责参与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资金审计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县科工局现场查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进展情况,形成查看记录。

8

县发改局

1.统计并提交全县电商项目的立项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

2.设计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可研报告等文件。

3.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管。

9

县住建局

负责支持闲置楼宇、废旧厂房改造为电子商务相关产业基地和创意产业园等。

10

县自然资源局

1.负责配合拟定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

2.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关项目的供地保障。

3、负责电商园区规划建设,辅助提供相关规划手续。

11

县市场监管局

1.配合拟定并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

2.建立线上交易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3.配合科工部门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4.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商企业和网店的诚信教育和监管。

5.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6.统计全县涉农企业、合作社详细信息并形成统计报告。

7.整合并编制地区、行业、企业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不少于3项;协助整理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质量标准应用证明文件。

8.出台并公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制度文件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文件,并提供应用领域和应用效果的统计证明文件。

9.出具综合示范县创建期间无质量事故和假冒伪劣行为的证明文件。

12

县农业农村局

1.对全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和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比例、自主品牌 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等)进行摸底,并形成调研报告。

2.与县科工局共同出具促进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支持政策。

3.配合拟定并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

4.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工作。

5.协调组织发动全县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

6.协调推荐海丰县线上推广的特色农产品。

7.协调整合全县农特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及溯源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对应用产品及二维码进行统计展示。

8.负责食用农特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畜产品安全质 量追溯体系。

9.出具农产品网络交易零售额统计增长表。

10.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3

县文广旅体局

1.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

2.培育和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推进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制作等文化产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

3.协助开展在线旅游、在线旅游产品培育、农旅结合销售模式创新及数据统计工作。

4.出具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及同比增长表。

14

县人社局

1.落实返乡大学生及其他创业主体电子商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配合拟定并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

2.负责把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体系。

3.综合示范县项目带动农村创业和就业的证明文件。

115

县公安局

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报送有关网络安全警示信息;提供常住人口的证明。

16

团县委

1.负责发动全县青年创业者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实际应用,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2.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7

县妇联

负责发动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及相关培训。

18

县供销联社

1.负责建立完善自身供销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农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

2.利用农村站点加快信息化改造,促进农畜产品上行和农资、日用消费品下行。

19

中国邮政广东海丰分公司

1.协助统计所有县级电商仓储点清单,包含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现场照片、场地租赁协议,物流服务设施 或购买记录等证明文件,物流快递企业列表及相关证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实际办公地址及照片,物流配送记 录、物流平台等信息。

2.配合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全县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3.协调市级邮政主管部门提供快递乡镇覆盖率证明文件。

20

县税务局

1.全面落实上级有关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2.负责参与制定并落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3.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21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广电网络海丰分公司

负责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提高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给予一定的费用优惠。

22

各镇人民政府

1.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2.负责完成镇级电商服务站点遴选和建设工作(含O2O体验馆)、协助完成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遴选和建设改造工作,支持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向电商服务站点整合集中,提高服务站 综合服务能力和收入水平。

3.配合在承办单位本辖区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培训和推广应用,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4.配合科工部门创建特色产品质量追溯、电子商务产品品牌培育和网销产品标准化建设。

5.积极引导和扶持本镇主导产业、农特产品电子商务转型,推进电子商务“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工作顺利完成。

6.支持运营商宽带进村入户,积极协调干路、基站建设中的占地等事宜。

7.落实农村电子商务氛围营造工作。

8.定期向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3

县扶贫办

1.提供全县贫困人口现状情况报告,对各类扶贫形式尤其是电商扶贫情况进行统计。

2.联合县科工局制定电商扶贫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对落实情况记录证明文件进行统计。

3.定期对全县电商扶贫信息进行统计,包括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电商培训、电商增收和脱贫情况统计信息及时通报共享。

4.出具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或省级贫困村的数量和比例。

5.出具带动贫困户直接或间接网络销售数量、金额和增收效果的证明文件。

24

县民政局

负责全县电子商务类相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审批和管理;出具全县行政村数量证明文件。

25

县安监局

出具综合示范县财政扶持项目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文件。

26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提供综合示范项目用房的房产证明。

27

县金融工作

协调地方农商银行、信用社等开展金融助农贷款,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8

项目承办单位

1.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2.建立工作台账、资金使用台账,定期汇报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严格开展“一票否决”自查工作。

4.负责编制中(终)期评估自评报告。

(三)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扶持。一是资金保障。实行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中央财政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1500万,县财政根据实际需要配套700万资金,用于保障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二是政策扶持。相关成员单位要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中给予倾斜,研究制定促进海丰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县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督,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六)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电商办加强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

(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频率地开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沙龙、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认真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典型。对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村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精准扶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促进相互借鉴和交流合作。

(八)切实完成电商扶贫任务。在示范创建过程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突出扶贫导向。要以省定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服务重点,摸清扶贫底数,理清特色产品,提高电商扶贫针对性。要加强电商扶贫数据统计,全面统计电商在带动农产品上行、贫困户增收以及促进当地旅游、文化、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成效。如实做好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商就业、创业或增收等的记录。

(九)聘请专家顾问。重视发挥信息服务组织的作用,聘请有项目经验的专家顾问,引进外部力量和成熟经验,拓宽思路,提供商务信息服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落实、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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