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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一1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一1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1:海丰县农产品上行和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广东恒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办,按照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广东恒宇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项目公司进场后给予拨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实施专项资金1,284,057.00元,现专项资金将拨付至该公司。广东恒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农产品上行和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工作。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工信局:0660-6622713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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