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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二1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二1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二:海丰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由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承办,按照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项目公司进场后给予拨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实施专项资金962,947.50元,现专项资金将拨付至该公司。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和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建设。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工信局:0660-6622713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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