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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三1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 2020-11-10 16:15
  • 来源: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关于拨付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三1期)专项资金的公示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三:海丰县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由广州艺点光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标承办,按照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与广州艺点光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项目公司进场后给予拨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实施专项资金594969.00元,现专项资金拨付至公司。广州艺点光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品牌培育推广、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建设。

  现将资金拨付及使用方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110日至1115日。若有异议,请致电联系以下部门。驻工信局纪检组:0660-6600090
县工信局:0660-6622713
县财政局:0660-6622927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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