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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16 10:12
  • 来源: 海丰县统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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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强化统计数据监测管控,稳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海丰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大力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11月4日我局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大会。我们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我县统计事业全过程、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入脑入心,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报告的丰富内涵,全面理解报告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二是对标对表、担当作为,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奋力谱写海丰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上。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奋进全国百强县、再造一个新海丰”,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梳理今年统计工作重点,持续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职能,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全力谋划亮牌考核工作。三是制定计划、身体力行,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前谋划部署、多形式开展宣传宣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向前向好发展。四是理论联系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以巩固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等各项统计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1.坚持统筹协调,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一方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协调和督办,实现依法统计广泛化和深入化。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和有关问题,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推动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检查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方案等。另一方面,局党组多次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和中央重要文件,进一步掌握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核心要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领导“头雁”作用。

2.认真学习,把握实质。一是积极参加省统计局、市统计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讲座视频学习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二是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压紧压实责任,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线。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督促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制”,督促乡镇、产业平台和县级相关部门深化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4.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海丰县统计局根据责任清单逐项落实考核内容,规范了统计调查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数据使用和发布工作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制度、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度,统计违法线索处置机制等,全力推进统计基础基础规范化建设。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工作氛围

1.强化统计队伍自身的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统计普法长效机制。一是各股室向局党组递交“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要求各专业股室,利用年报会议、平时的业务培训会议以及各镇核查数据质量等,有针对性见缝插针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基层统计人员把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和严守统计法律法规渗透到日常统计业务工作中去。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有计划地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统计法治教育,将上级业务要求、报表制度、注意事项等要求,及时贯彻给乡镇统计人员,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积极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参加省市统计系统内的培训以及县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拓宽统计人员的视野,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

2.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双基”建设工作,突出对“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企业配合度和依法统计意识。同时赴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及法治培训,组织观看各类法治宣教片,开展统计法治宣讲。

3.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利用年报会议、业务培训会议以及到镇、村、企开展调研、指导、检查等机会,有针对性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基层统计人员把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和严守统计法律法规渗透到日常统计业务工作中。给“四上”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开展普法宣传。

4.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在海城镇人民政府门口开展“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本次活动以悬挂宪法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台、发放宪法宣传单和宣传礼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宪法的基本内容、地位以及宣传主题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礼品2000余份,通过本次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了解,引导广大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二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在地王广场举办“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礼品等方式,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深入了解应履行的统计义务,此次活动,进一步推进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营造了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同时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5.加强普法宣传,筑牢思想防线为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统计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统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契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中广泛开展了统计普法活动。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强化“以案示警”。将省局通报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和发放的执法资料在全县统计知识培训中传达学习,让大家知道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警示人。

(四)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注重学习引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等法律政策热点达4次,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任务。

2.压实主体责任,深入研究法治问题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先后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本县贯彻落实统计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正工作、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法进党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法治相关议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县规模以上企业达315余家,而海丰县统计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仅1名,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仍有待提升。

)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加强

面向县领导,部门领导干部和各产业部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还需进一步深入,对于重要文件核心内容还需进一步提炼。面向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运用新媒体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

统计法治宣传不够深入

海丰县统计局一直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致力于全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情况。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海丰县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加强统计法治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县水平。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求,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认真履行统计法治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改革方面的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健全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周密部署全力做好经济普查

印制普查宣传标语,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媒介宣传经普知识和政策法规,做好“两员”选聘和培训,打造业务素质过硬普查队伍。狠抓单位清查、数据审核、质量检查等关键关节,在数据登记阶段同步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重点难点问题,以检查促普查,稳步提升数据质量。坚持依法普查,严肃普查纪律。自始至终将严肃普查纪律、贯彻依法普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对外提供和泄露在普查阶段中获得的普查对象相关资料。

注重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充分利用年定报培训、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提升“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

海丰县统计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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