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工作实际,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紧扣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紧密联系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深学细悟,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蹄疾步稳地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海丰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海丰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二)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县,为海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组织完成全县各镇各单位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工作,认真组织2020年度法治广东考评的整改和2021年度法治广东考评的迎评工作,起草撰写《法治海丰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海丰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做好我县《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1)》白皮书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制定印发《海丰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台账》、《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认真履行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统筹四统一”工作职责。组织实施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9月20日参加县委编办组织的到红草镇学习“一中心是平台”建设活动,配合市、县人大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今年来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50件,审核各类合同、征地公告及各类政府文件共16件,参与各项协调会、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至少25项,充分发挥出政府决策中的智囊和顾问作用。
3.着力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组织实施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制定《海丰县组织实施2022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对全县12个镇和10个下放职权县直单位分管行政执法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二是两次对应用“两平台”执法落后单位发出提醒函。对我县在应用“两平台”执法排名靠后的单位共发出15份提醒函,督促各镇各单位加大“两平台”执法力度;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7月份对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监局、林业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应急局、气象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10个行政执法单位和12个乡镇进行行政执法案卷重点评查。四是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账户调整变更,及时公示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文书。
4.着力化解行政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承办涉及海丰县人民政府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共89件,其中:一审43件;二审34件,再审12件。着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李廉清副县长分别于3月16日和11月11日参加了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为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树立了典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大力拓展普法宣传
1.基层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开展“送法进乡村”、“法润乡村”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刑法等法律宣传工作;二是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已遴选“法律明白人”1194人,培训“法律明白人”12场次;三是着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继续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9月份城东镇北平村、陶河镇下边村被确认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组织全县各单位16104人参加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参考率99.19%,比去年同期涨2个百分点,优秀率98%,比去年同期涨3个百分点;二是组织参加旁听案件庭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28日,我局联合县法院组织40多名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各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县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四)注重统筹部署,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目标,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措施和“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认真在保障公民享受平等法律保护、保障人权、公平正义和解决社会困弱群体合法权益努力开展工作。截至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3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58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4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20件。二是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引导公证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公证法律服务效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截至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公证1660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开展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考核和村(社区)法律顾问自查工作,召开全县各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自查座谈会。利用村委村民大会、村党日活动“一月一主题”等穿插法治讲座在会议中,以解决法律顾问专门组织召开法治讲座难度较大的问题。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全县245个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756场次,法律咨询2389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20个,人民调解案件10宗,法律援助13次。
(五)构建第一道防线,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不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制定《海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及时预警,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截至11月30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2件,成功177件,排查矛盾纠纷60件,预防矛盾纠纷24件,调解成功率达98%。
2.坚持规范管理、严控风险,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我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手续和日常管理监督,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善美网格”系统有机融合,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水平。截至11月30日止,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2038人,累计解矫人员1696,现有社区矫正对象在册列管 342人;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78宗,开展远程亲情视频会见535宗,服务11652名罪犯家属进行远程会见。
3.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11月30日,我局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共495名。
(六)围绕发展大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严格按照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分工,将司法行政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不断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模式。二是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三是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夺取疫情应对处置全面胜利。今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多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下沉防疫一线,协助公平镇和城东镇疫情防控工作,走街入户,积极参与社区全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同时开展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的化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与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阻击战”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来的工作,我们破解难题抓大事,鼓足干劲谋发展,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一是依法治县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还不够充分;四是机关作风还不够细实严谨。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聚力补齐短板,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应对,继续结合“党建+业务区块链”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履职为民,人心思进的良好风气。
2.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深入开展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内容。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准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按照市的部署,待市委依法治市召开会议后,筹备召开我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抓好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问题整改和2022年度法治广东考评迎评相关工作。全面梳理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的整改,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履行法治建设督察职能。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法律援助提质增效。以《法律援助法》为根本遵循,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规范实施,强化法律援助运行效果,全面落实应援尽援、平等履行援助义务等要求。加大对援助案件随机检查,推动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推进更高水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完成好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2.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力量,研究加强行政调解、商事调解政策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99%以上。
(四)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线上教育和心理矫正,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海丰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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