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镇,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海城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镇先后组织召开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会及专题研讨班,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进一步巩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引领、思想引领,会议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各办(所、中心)负责人、各驻队工作组组长、各村(社区)书记参加会议,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会议结合海城镇实际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镇各项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镇各方面和全过程。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海城镇锚定省委“1310”具体部署关于“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长效机制,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紧紧围绕“1310”具体部署要求谋划我镇各项工作,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配齐208名网格员和985个微网格联络员,发挥基层网格化群防群治作用,多措并举推进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结合海城镇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镇工作各项要求。强化法治组织建设,2023年我镇召开政法研判工作会60余次,专题会议20余次,研判我 镇法治建设工作,明确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成立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共开展各项活动36场次,其中教育活动16场500余人次、公益活动12场500余人次、法律宣传活动8场400余人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细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1.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政府治理高效运转。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按上级要求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二是发挥人大法治建设推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分布面广、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主动参与信访工作,推动法治海城建设。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高标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硬件设备设施,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服务模式,2023年1月至11月,受理各项业务共11203件,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2.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把行政决策法治关口。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讨共建法治政府,亲自审核把关文件制定、修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构建多元、开放的公众参与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专业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镇法律顾问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的制定、重要合同协议的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等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决策依规合法。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各项执法制度。海城镇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作用。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新入编4人,现在编在岗共34人,开展专题培训12次,不定期组织部门内部交流学习,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提升专业能力水平。二是有效承接下放职能,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共开展行政检查394次,纠正处罚违法行为148件次,罚款336849.6元。三是积极创新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开展柔性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以案释法深化普法教育。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海城镇坚持常态化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此外,还通过线下座谈会、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等辅助方式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23年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件,涵盖“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等重点工作内容,以及行政许可、基层治理、经济发展、安全生产、项目征地、人事变动等人民群众热心关注的工作内容。
5.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依法应急处突能力。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海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城三防应急预案》《海城镇涉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总预案》等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防范化解本地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和参加了海城镇2023年森林灭火安全培训及扑救应急演练活动、海城镇2023年防汛抢险应急疏散演练等10场次演练活动,深入校园、企业、医院,提高全社会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三是完善小微网格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加强网格化综合巡查,提早预防、及时发现隐患,除日常网格巡查外,村(社区)定期联合驻队工作组、派出所、消防所等开展综合巡查,今年以来,我镇共出动人员28400人次,全覆盖检查“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场所7371间,发现隐患并落实整改996处。
6.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质基层公共综合治理。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依法依规落实行政调解,2023年我镇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20余起,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了《海城镇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处置化解工作专班组建运行方案》,立足矛盾纠纷前端风险防控,积极推进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202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信访案件73宗,无重大政治类敏感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个人暴恐事件、负面社会舆论事件发生。在基层治理方面,我镇以村(社区)社会治理工作站为枢纽,以“民情地图”为支撑,通过打造“居民说事”平台,全天候24小时开放收接来信,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联动、多方参与的排查化解工作新格局,有效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此外,镇、村按需求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便民服务。
7.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检查,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履行。自觉接受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形成监督合力,2023年我镇接受人大、政协对我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工作视察和调研15次,持续压实我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共开展线下监督56次,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今年以来,镇纪委发放廉洁告知书7份,受理信访线索11条,办结7件,立案审查6件8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审理6人,并组织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洁谈话,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建立健全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海城镇党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作为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由党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并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问题,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带头学法强化法治理论武装
坚持率先垂范作用,带领镇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1月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全面筑牢镇党委班子成员法治思维。
(三)以身作则监督法治责任落实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加强监督,督促各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杜绝违规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形。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有待提高
领导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必须具有法治思维的水平和能力,但我镇领导干部队伍还有待提高。一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思维的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出庭应诉等工作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因为镇村干部大多通过会议、讲座、网络学院学习理论知识,缺少深入研读,内涵理解不深刻。另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纵深不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需要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缺乏完整的制度体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缺乏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同时,现行的工作方式有待创新,典型案例分析、案件审理旁听等实践性教学存在缺位。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弱负担重
根据《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当前我镇承接下放的执法权限共670项,但我镇执法队伍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缺乏完整有效的培训体系。基层执法重实操,缺乏有效性、长期性的现场执法“传帮带”“老带新”机制,仅靠现有开展的培训讲座对实操能力的提升稍显不足。二是缺乏平滑渐进的过渡机制。当前基层执法向智能化、便捷化转移,但我镇执法人员年龄偏大,对“两平台”“粤执法”等新生执法工具不熟练,存在操作难、失误多的问题,从而只能运用传统执法手段,导致应用程序使用率不高。三是缺乏紧密深入的协作模式。基层接触的案情复杂,当需要联合执法时,对各县直行局的统筹协调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短期下放事项过多容易产生多头管理或推诿扯皮现象,加重基层负担。
(三)应急处突和纠纷化解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应急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应急预案不够科学细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稍有欠缺,同时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模有限,缺少专业维稳队伍,培训和演练次数不足,缺少专家库提供智力支持。二是信访工作压力大,我镇缺乏经验充足的信访工作人员,个别信访人存在缠访、闹访等行为,因没有从根源处理问题,导致重复信访情形。三是基层调解员发挥作用不明显,大多村级调解员由村干部兼任,难以全身心投入调解工作,由于缺乏专业培训,习惯用传统方法处理纠纷,难以从根本化解矛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确保“明珠一号”攻坚行动顺利推进。
(一)深入开展学习,增强法治本领
结合实际,定期开展知识竞赛、技能比拼等活动,运用丰富的形式和方法,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法治氛围。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教育,创新教学模式,注重理论和实操结合,围绕规范执法流程实行实战化训练,用情景演练的方式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实操实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
(二)加强沟通联系,共建法治政府
通过主动商讨、共同探讨,加强与县级职能部门联系,包括与司法机关、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法治共建合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定期组织各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研讨会、座谈会,相互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乃至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落实和发展。
(三)推进全民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创新普法工作宣传形式,推动普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N”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带动践行“两山”理念,为“明珠一号”攻坚行动提供法治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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