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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8 15:21
  • 来源: 海丰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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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位,海丰县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机关的强有力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结合《海丰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高起点开局、聚焦建设法治公安总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海丰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全力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秉持“让规范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规范”的理念,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动力,以下大力气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推动全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继续抓好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我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强有力的公安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布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工作部署,推动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强化法治护航。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层层动员部署,制定推动措施,助推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冯建青任组长的四个领导小组从领导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全力推进各项措施。

  (二)坚持高点定位,夯实工作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身作则,狠抓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秉承“严管厚爱”的思路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海丰公安铁军,坚持打防管控多措并举,实现了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组织保障,多措并举落细落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助推我市打造成为全省最平安、最和谐、最稳定的城市排头兵的目标,聚焦打造法治公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及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关于我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推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创新完善执法管理机制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智能化执法公开体系。推进执法全流程闭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全面提升民警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求全体干警毫不动摇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海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毫不动摇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发展方向,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毫不动摇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海丰“迈进全国‘百强县’”、奋力当好汕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海丰公安更大更新的贡献。

  二是对标对表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面向全体民警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政治轮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应知应会知识“每周一练”;转发《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提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海丰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激励和引导全县公安民警、辅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

  (二)强化普法教育宣传,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法治专题讲座6期。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6次,组织全局658人参加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突出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击“黄赌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内容,坚持以日常走访宣传和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持续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普法小使者”评选、“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建设,规范全县129名“法治副校长”聘用,组织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和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释法说理、释法析理活动,培育以案普法品牌。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选送。完善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公安建设环境。通过新媒体普法平台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宣传,一在平安海丰平台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遗失物方面的阅读量10000人次;二在交警平台普法,通过进社区、学校,现场宣讲及发放宣传资料上4000份;三在经侦、禁毒平台普法,通过进单位、企业、学校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其中派发宣传手册500多份,禁毒礼品300多份);四在国保平台普法,通过平安海丰网站发布一分钟带你认清邪教,阅读量542次;五在治安、刑警、派出所平台普法,通过进社区、单位、企业、学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隐患,校园欺凌,反盗,反诈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民众法律素养,有效强化了维法维权意识,使法律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民警的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主体能力。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新法新规、执法办案重点难点、执法突出问题剖析、执法信息化应用等教学培训和宣讲警示,通过“滴灌式、持久性培养”,不断增强干部民警特别是“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定期安排法制业务骨干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同志到办案单位进行授课。

  二是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民警参加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多举措提升全警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我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参加考试的民警在复习时间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保障。对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按通知名单给予报销前两次参考报名费、差旅费(住宿费)(按照局报销标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优先享受当年度的立功授奖指标。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纳入局法律人才库管理,优先参加执法业务调研,并参照后备干部管理,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

  (四)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落实受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我局大力推动“两统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受立案改革机制及上门接报案落实“五个当场”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的工作机制,明显提高了我局的办案质量,提升办案单位的办案效率,强化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刑事诉讼过程优质、高效、规范运转,有力推动了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案件审核。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保证审核质量,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源头管控严把案件质量关。常态化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全要素、系统性、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使全县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或被变更案件数下降。组织召开执法质量专题分析会,深入剖析制约执法质量提升的根源性问题,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指挥棒作用,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指标,提升考核针对性。强化执法考评结果运用,对执法质量不达标的,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全过程。

  三是着力检警联动,强化侦查监督协作。海丰县局联合县检察院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切实贯彻落实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共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各办案单位及法制部门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协调,针对侦查取证、打击多发犯罪、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刑事司法政策和业务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认为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必要的,及时提请检察机关介入并予以指导,并通过个案会商等方式形成会议记录等正式的书面材料,确保精准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提升办案质效,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是全力做好新警综系统应用,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我局科学设置违法犯罪警情分流处置,指挥中心每月通过警情回访,掌握到个别派出所、刑侦、经侦、治安、禁毒、交警出现警情分流不到位或延时未分流的,采取综合后将数据推送到政工室、法制大队,同绩效和在执法质量考核相挂钩。指挥中心推送后的警情又未分流的单位,指挥中心及时建议局监督室跟踪或提醒谈话。全力做好违法犯罪警情监测,组织开展精准化、规模化、合成化打击,保持打击良好势头。防的一手不疲软,瞄准高发案件、高发点位、高发时段,充分运用人、物、技防措施,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确保社会面干净平安;我局认真做好受立案环节风险预警。办案单位均使用全市统一的汕尾公安处警终端和全省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新警综系统)进行接报案和受立案,接报案、受立案信息实现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信息整合贯通,能够网上自动生成接报案回执,以及自动筛选重点案件;我局坚持“紧密协作、无缝衔接”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适时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提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构建形成了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联动工作格局。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受理率达100%。

  (五)发挥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

  县局信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有效减少重复信访事项的发生。对穷尽所有办理程序和救济手段后仍反复信访的信访人,落实疏导教育和稳控责任,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以及信访案件的结案标准攻坚化解,综合运用解释疏导教育手段和司法救助帮扶手段多措并举,从法理、道理、情理等方面对信访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思想疏导,对信访群众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的,给予必要的救助帮扶或协助指引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帮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促进信访矛盾的化解,确保攻坚化解工作取得成效,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六)持续坚持主动服务意识,护航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强化信用承诺履行跟踪监督,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切实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的要求,要求各部门认真执行《海丰县公安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海丰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时公示了各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执法结果;切实做实“前标准、中承诺、后监管、一网通、全代办”模式,纵深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时公示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执法结果,共公示行政许可75226宗、行政处罚15920宗、行政检查810宗。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督促办案单位对辖区内的监管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联合部门抽查,不特定的对全县的宾馆、网吧24家,厂矿、公司爆破作业、保安服务业22家,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珠宝首饰、宝石厂60多家及学校进行督促检查、抽查。主要检查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及购销情况,校车、驾驶员及台账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名制及安全措施和内容情况,保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其中发现违法行为的1家,现场责令改正5家。

  二是推行利民便民服务,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目前,海丰县局已将办证大厅提级升档,原出入境办证大厅和户政办证大厅统一改造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的外观标识及窗口的设置等已修缮完工,分设为A、B两个区,A区设置4个出入境业务专窗、5个综合窗口;B区设置为6个户政和出入境的专窗。11月24日,已正式投入启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第一批上线的业务共26项,其中:办理出入境16项业务;交警车驾管4项业务和户政的身份证补(换)领等6项业务,待运行成熟后再逐步增加业务事项。市统一预约系统方面,已联系对接善美村居统一预约平台运维公司,把事项清单进驻市统一预约平台,目前已完成并投入运行;海丰县局以梅陇派出所为试点,着力打造“梅陇派出所综合服务室”,以推进派出所“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梅陇所原户籍室的窗口和设备利旧原则,按综窗配置的要求重新采购了一批外接设备并部署完毕。同步优化窗口建设,建成集户籍业务、车驾管业务、咨询、发证功能的3个综合窗口,目前在试运行中。在完善自身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海丰县局积极组织开展“公安政务服务进社区、校区、厂区”专场活动,落实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满足海丰县外来务工人员申领“粤居码”、办理居住证和中小学生群体办理居民身份证及社区行动不便孤寡老人急需证件等需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为基层解难题。11月14日,由海丰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颂平带领治安大队、梅陇派出所进到梅陇镇合泰电镀厂,为外来务工人员申领“粤居码”、办理居住登记和签注居住证,并为他们耐心解答了各种疑问,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粤居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前往梅陇镇石洲村委两名身体患病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中,将户口本交到他们手里,解决他们急需证件使用问题,用心用情为有困难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有温度、有情怀的政务服务。

  三、存在问题

    2023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领导干部仍存在法治理念不牢、法治理论掌握不全面、法治思维能力不高和法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二)普法工作的实效仍需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式等变化不大,导致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学法用法效果与预想有一定差距。开展普法宣传时,使用传统方式多,运用新媒体等现代通信技术较少,学习教育和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法律条文宣传转向侧重于法治实践和普法对象的互动参与深度不够,法治宣传的关注度和吸引力有待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一些公民个人主动接受普法、主动参与普法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影响到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强化,依然存在群众“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三)执法办案警用装备配置较薄弱。一是工作移动警务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等智能化设备配置虽更新换代,数量不能满足办案需求;二是基层执法办案场所设备陈旧老化缺乏维护;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应用意识不强、热情不高,技术欠缺,不能熟练的操作。

   (四)执法中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关系处理能力有待加强。个别民警存在简单执法,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只看重问题的实质性处置是否有大的偏差,而忽略了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疏漏和差错,甚至形成了惯性思维。对法律的运用仅限于使用本部门所涉及的常规法条,而对其它业务部门的法条和对较为复杂的特殊情况的处理还存在一定“盲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等形式开展学习;组织各单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队伍教育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丰富普法阵地建设,巩固法治宣传成果。将数字化建设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在机关设置法治文化展板、LED电子屏,打造法治文化长廊,通过营造直观可视的法治氛围,让公安机关成为普法教育的“大本营”,并充分利用“平安海丰”、“海丰禁毒”、“海丰交警”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实效性,引导更多群众知法懂法、遇事找法、维权依法,为建设平安海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的推进海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大力推行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改革,法制部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核工作,开展受立案专项网上巡查,组织开展受立案专项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地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持续完善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统而不一的问题,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统一、高效、规范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

  (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针对执法质量考评发现的执法短板和不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不断规范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坚持以实战化为主导,切实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高民警综合素质。邀请公安大学教授专家、律师和检察、法院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同志进行授课。

  下来,我局将聚焦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新形势和建设法治公安新要求,全警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全力以赴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新时代海丰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作出应有的贡献,坚决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为海丰法治化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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