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紧跟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主旋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开展了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课等系列活动,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强调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对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使命,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折不扣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坚持带头学习,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三是要坚持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四是要坚持“干”字当头,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二、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研究及部署本单位各项工作,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聚焦医保主责主业,将开展主题教育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协调局各股室(中心)共同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在医保服务和保障工作中“提劲、提质、提效”,为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医保保障。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组、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采取“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形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共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组、党员干部集体学法等制度规定,认真组织人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医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并撰写学法心得、组织参加2023全国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云大赛、年度学法考试任务等各类法律知识活动,有效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主要举措和成效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海丰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积极按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开展相关工作。
(一)规范行为,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信访办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拓宽信访受理渠道,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记录电话信访、网上信访、群众来访及转办案件,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按政策规定认真予以解答,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主动向来访群众解释说明,通过抓好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加大信访问题化解力度,力争实现群众最多信访一次。今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信访案件。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已有10位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两平台办结行政执法案件58个。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人情执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积极处置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根据市医保局交办的2023年专项检查结果,我局积极处理有关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目前已足额追回5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资金共126.47万元。二是依托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筛查数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我局医保中心部署全县32家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监管指导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对其中22家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收取医保基金373402.44元(其中城乡医保333213.89元,职工医保40188.55元),责令按时追回。三是全覆盖检查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10月,医保中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稽查,依托大数据技术对全县两定机构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审核、分析,对医保基金支出和结算支付情况进行审查,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
(二)完善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1.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宣传各项医保政策,扎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2023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0917人(职工医保参保66788人,城乡医保参保634129人),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
2.认真落实政策,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积极制作宣传资料,督促指导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推广电子医保凭证,实现无卡就医、无卡购药,截至2023年11月,我县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74.45%;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医保移动支付,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医保窗口服务建设,全力推行“一窗通办”、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引导企业或群众以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服务评价,不断提升医保窗口服务水平。三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窗口、公告栏等显眼位置公布医保投诉电话,确保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建议问题;明确专人负责12345热线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案件110起,已全部按时办结。四是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按照《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评估流程,充分保障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2023年,海丰县定点零售药店已开通医保定点药店196家。
(三)宣教融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加强法治宣传。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规范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二是利用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医保政策,积极营造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
2.大力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今年,我局举行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订《海丰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举办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业务培训会议。海丰融媒体中心对启动仪式作了专题新闻报道,进一步营造基金监管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配合宣传、签订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共180份;各镇(场)、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宣传海报、折页及政策法规小册子等宣传资料10000多份,并在宣传栏、店面外墙等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在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动画视频、宣传标语6800多次、29600多条;在全县范围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在县政府召开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以印发宣传资料,组织3场次宣传活动,定点医药机构播放宣传标语和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和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大力宣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局制作拍摄了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白字戏为表演形式具有海丰地方特色的违法违规案例短视频——《医保清风》,通过海丰融媒抖音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四、主要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但对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联系医保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研究深度不够,临时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对乡镇医保经办部门工作督促和指导不够,开展的培训和督促指导较少,乡镇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特别是乡镇人员更换频繁难题;三是基金监管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执法专业人员缺乏,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对象的专业化给执法队伍提出了最高的素质要求,造成相关工作推进较为困难的局面。四是执法经验不足,系统操作有待加强。我局成立时间不长,执法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调入或者考取执法证不久,医疗保障对于局里的执法人员是一个全新的执法领域,没有相关执法经验,对执法程序还不熟练。执法检查过程中需要操作的系统较多且繁琐,系统操作的熟悉程度有待加强。五是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多以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板、悬挂条幅等传统普法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文化融合等方式开展普法运用不够,创新方法的力度有待加大。
五、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提升局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建立独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网络,进一步整合资源,为公众提供实质性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在线服务功能,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树立服务型机关的新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措施,集中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创新活动形式,使普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海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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