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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22 09:46
  • 来源: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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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海丰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我局全面贯彻建设法治海丰、法治政府、法治人社的工作要求,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法治海丰、法治人社建设。2023年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9次。并注重扩大宣传,通过宣传粘贴宣传海报、LED户外显示屏和局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县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局面。二是抓好学法用法,提高队伍法律素养。通过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等内容,运用广东学法考试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及测试,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通过率达到100%。有37名同志通过执法考试并持有行政执法证;着力打造了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三是依法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文件管理规定》在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公众征求《海丰县民生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成立海丰县民生发展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充分落实公众知情、参与权。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主要领导能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指导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人社职能,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我局行政复议9宗;行政诉讼18宗,行政首长出庭18次,达到100%。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县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实施海丰县人社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将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分解至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普法主要目标任务、工作安排等作了详细部署规划。坚持普法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听取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压实普法责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劳动纠纷“一站式受理、一平台调处、全线条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该平台现有调解员18名,持证上岗监察员12名,仲裁员10名,实现群众诉访问题解决更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主动排查隐患。2023年,我局牵头排查企业595家次,共调处现场投诉158宗,涉及人数1494人,涉及金额3421.32万元;共接到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929条,共核处根治欠薪反映平台欠薪线索807条,办结率86.87%。2023年,我局获“广东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是多元化解矛盾,提升维权效能。2023年以来,我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接到投诉案件215件,其中调解成功有183件,共涉及劳动者215人,共涉案总金额为172.6万元,调解率为85.1%。2023年,我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得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是汕尾市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单位。

  2.立足监管职能,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一是围绕执法办案过程抓普法。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二是围绕“六进”活动抓普法。通过开展送法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2023年以来举行了“人社政策面对面,普法惠民暖人心”、“社保政策宣讲擂茶会”、“禁毒戒毒普法宣传活动”等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及“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宪法宣传一系列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条例等等,2023年,共发放宣传材料共5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0余次。三是创新宣传渠道抓普法。利用“海丰社保”官方抖音账号,开展2023“社保服务进万家”直播活动,实现社保服务无时差、零距离。结合海丰白字戏特色创新普法形式,推出《老有所养》社保政策宣传短视频,成功入选2022年《中国社会保障杂志》优秀作品。开展“看戏听曲讲社保”宣传活动,通过戏曲串场的形式讲解社保政策。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人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属地部门监管责任没有真正落实。部分根治欠薪成员单位没有按照治欠保支行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对属地、行业部门的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视不够,配合处置不力。

  二是建筑市场秩序管理不规范。欠薪矛盾集中领域仍为工程建设领域,多起欠薪矛盾较为突出的工程项目都是违法转包、层层分包及挂靠等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典型表现为违法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如星河湾、领地天屿、碧桂园天銮山、翰林华府等建筑项目,都因此先后多次引发集体讨薪事件。这种情况导致责任主体、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质量常常发生争议纠纷,执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案件中,难以解决因工程纠纷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是对失信企业部门联合惩戒力度不够,没有做到“惩戒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从这几年来的欠薪数据来看,制造业欠薪案件比例仍保持在30%左右。特别是服装行业欠薪案件多发生在服装加工贴牌工厂中,这类工厂资金链大多依靠客户货款、来源单一,欠薪问题往往是一触即发。而我县服装行业目前不景气,大多是由原大厂的厂长、主管、师傅辞工出来自主创业建小厂,多数工厂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挂靠其他企业,在发生欠薪时无法达到失信企业及失信人公布标准。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根治欠薪专项工作。在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落实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部署和我县工作实际,继续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抓住专项行动的重点和内容,迅速组织实施,及时排查我县在建项目欠薪隐患问题,发现欠薪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县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经常性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项目,县发改、财政、各镇(经济开发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按时到位,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的发生。

  三是突出抓好欠薪案件的查处。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欠薪案件。对于复杂疑难宏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应急联动、欠薪案件诉调等机制作用快速有效化解;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持续保持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四是突出抓好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各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行业部门主管及职能部门监管的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标对表,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维护我县劳资领域稳定和谐,确保不发生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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