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东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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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东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东泰医疗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324国道附城镇小路陂段南侧 |
环评机构: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海丰县324国道附城镇小路陂段南侧,总投资约为95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548.0m2,总建筑面积为125347.01m2,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栋综合医院楼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其中住院病房楼分为南北两栋,南侧13层,北侧15层,地上一至4层裙楼为门诊、医技、行政等用房,5层为绿化架空层,总建筑面积为125347.01m2。项目拟设临床科室:急诊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五官科、中医科;医技科室: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理疗科、住院部、消毒供应室、病历室。按800张床位规模规划建设,配置医护人员1360人。项目建成后预计日门急诊量2000人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回用的充分予以利用,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分类处理”的原则,雨水、废水经不同的排水系统分别收集处理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后与医疗废水一起汇入到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检验过程产生的废液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采取池体加盖密封和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影响;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配套燃气锅炉经内置烟道引至建筑物天面排放。 (4)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备用发电机房、水泵、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以及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等措施降低排放噪声。 (5)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污泥、食堂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本项目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公示时限为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项目公众参与在现场张贴公告与网站信息公布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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