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电 话:0660-6686994
传 真:0660-6816311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邮 编:5164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海丰县附城镇联西路桃地埔鹰地山地段
建设单位: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惠利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西路桃地埔鹰地山地段,占地面积522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建设一条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湿式砂浆共用生产线,生产线配套设施及设备包括:原料仓(堆场)、原料计量系统及输送系统、拌合楼、物料(粉状、液态)储存设备(水泥储料塔2个、煤灰储料塔1个、料剂储料塔3个)、搅拌塔、控制室、实验室、混凝土运输及输送设备等,配套一栋1层办公宿舍楼、工具房、仓库、配电房等,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4.3%;项目东面为空地和广告公司仓库、南面为空地和在建厂房、西面为圳鸿建材公司和山地、北面为海丰县殡仪馆;项目主要通过外购的砂、碎石、水泥和粉煤灰等原材料进行生产商品混凝土、商品湿式砂浆,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7.648万m3、商品湿式砂浆14.4万m3。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三、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海丰和诚搅拌砂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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