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可塘服务区东区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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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可塘服务区东区加油站 |
建设单位: |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可塘服务区东区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可塘镇可新村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海丰县可塘镇可新村,地理坐标为北纬22°58′24″,东经115°29′15″,占地面积5530.86㎡,建筑面积491.3㎡,主要包括站房、罩棚等。项目共有5个埋地式储油罐,均为双层钢制储罐,其中1个40m³的92#汽油储罐,1个40m³的95#汽油储罐,1个30m³的95#的汽油储罐,1个20m³的98#汽油储罐,1个40m³的0#柴油储罐,油罐总容量为15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共设4台加油机,主要提供汽车加油服务,年销售汽油1517.95吨、柴油2332.53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地面冲洗含油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服务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引入项目相邻农田、林地进行灌溉。 2、 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废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场界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3、 设置警示标志,如降低车速、禁鸣喇叭等,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项目东、南、北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西边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池废渣和洗罐清罐油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含油废弃手套及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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