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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关于2019年12月份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0-01-21 10:28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序号项目名称建项单位建设地址审批时间审批文号批复文件
1广东凯利来衬布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广东凯利来衬布实业有限公司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海紫公路北面工业区广东凯利来衬布实业有限公司南面2020年12月3日汕环海丰函〔2019〕151号关于广东凯利来衬布实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汕尾市展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汕尾市展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北侧五栋A座2020年12月4日汕环海丰函〔2019〕152号关于汕尾市展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海丰县华源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海丰县华源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海丰县可塘镇铁道营2020年12月4日汕环海丰函〔2019〕153号关于海丰县华源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海丰县安东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海丰县安东加油站海丰县城东镇老公社前2020年12月4日汕环海丰函〔2019〕154号

关于海丰县安东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5海丰县创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海丰县创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海丰县可塘镇罗山村委郭厝寨山后片(原长青砖厂荒地)2020年12月12日汕环海丰函〔2019〕171号关于海丰县创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6869600,传真:0660-6816311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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