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县直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海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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