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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宝惠源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04-29 16:3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宝惠源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宝惠源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宝惠源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丰县梅陇镇银液大钳西村公路东侧

环评机构:

深圳市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石粉、机制砂的生产,新增洗砂区和一条洗砂生产线,新增年产石粉(5-10mm)0.5万吨、机制砂2.5万吨;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年产碎石料(10-30mm)2.5万吨、碎石料(20-40mm)1万吨、石粉(5-10mm)2万吨、机制砂2.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冲洗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生产及喷洒水雾抑尘措施;原料、成品堆场采取地面硬化并覆盖防尘网、喷洒水雾等抑尘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合理布设机械设备,对产生的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卖给其他公司作为制砖或建筑所需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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