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项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海丰县城二环南片排洪工程项目
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海丰县城二环南片
2020年3月31日
汕环海丰函〔2020〕51号
关于海丰县城二环南片排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
海丰骏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海丰骏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海丰县附城镇罗盘山工业区
2020年3月02日
汕环海丰函〔2020〕32号
关于海丰骏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3
海丰县宏辉服装辅料厂项目
海丰县宏辉服装辅料厂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金园工业区
2020年3月6日
汕环海丰函〔2020〕35号
关于海丰县宏辉服装辅料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电话:0660-6869600,传真:0660-6816311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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