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项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丰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丰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海丰县梅陇镇梅莲公路西边石牌场
2020年6月4日
汕环海丰函〔2020〕106号
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丰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
海丰县宏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海丰县宏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海丰县陶河镇新地村陶河公路南面水库大坝下丢1号
2020年6月18日
汕环海丰函〔2020〕113号
关于海丰县宏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电话:0660-6869600,传真:0660-6816311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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