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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丰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多测合一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水平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2〕2573 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汕自然资〔2023〕34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海丰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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