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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督检查 要求药店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10月6日,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全面监督检查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落实进店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是否落实场地消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
药店工作人员:
我们对进店的顾客采取三查验工作,进店的顾客要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和行程码。如果体温、场所码和行程码都正常,才能进店。如果顾客的体温超过37.3℃,大于或等于37.3℃,或者伴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就指引到就近的机构就诊;如果是黄码,禁止进店,并且指引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如果是红码,就上报给“四人小组”,并做好相关记录登记工作。
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的前沿哨所,是构成疫情防控监测预警网络的重要节点。县市场监管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构筑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余俊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检查,从严从快查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如果督查发现不执行,将发至县电视台检讨曝光,通报医保局;不整改、不落实的,将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录入失信记录,确保发挥好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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