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三公”经费
分享到:
2015年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68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4.44万元,下降33.8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八项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出国(境)批次0次,共0人次,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决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68万元。本部门的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占“三公”经费总额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决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8.68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24.3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0%,2015年接待国内来访批次0个,共0人次。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减少1.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