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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丰县公用事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50万元,支出数比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9%。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出国(境)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8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6.8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1.70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履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2016年(预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0个,共0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06万元,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履行节约。
附件: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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