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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整改)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8.9万元,支出数与上年相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比上年增加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9万元,本部门机关公务车保有量9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2.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5.9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71%,与上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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