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三公”经费
分享到:
2016年海丰县县委党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整改)
中共海丰县委党校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27万元,支出数比2015年度减少2.08万元,下降43.24%,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本校2016年度出国(境)0批次,0人次。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校2016年度没有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54万元。本校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1.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54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2.07万元,下降4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次数减少,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减少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节约公务用车燃料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42%。主要用于学习交流、教学调研等。
2016本校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0个,47人次。 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与规格。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