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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季度 海丰县本级“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海丰县本级2018年1-3季度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18年截止第三季度,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其中: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用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②符合国家有关因公出国(境)调整及放宽政策的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2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25万元,增长3%;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25万元,增长12.89%;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0.5万元,增长3%,主要是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等;3、公务接待费34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0.14%,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计2018年“三公经费”全年执行情况比上年略有下降。
海丰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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