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概况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一、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
(一)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内9个机构,分别为秘书股、会务股、综合股、信息股、督办股、调研股、县委总值班室、新闻、县委机要局,海丰县国家保密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共有编制40名,在职实有人数 35人,财政供养35 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人,临聘人员2人,遗嘱2人,财政供养7人;退休人员 8 人,财政供养8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部署并组织有关实施工作
2.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包括县委指示、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检查。受理各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负责人大、县政府规章制度草案的核审、协调和办理工作,完成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共海丰县委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决算收入623.81万元,比去年增加156.19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调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调整,建设OA系统、党政内网、办公设备购置等。
产生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决算支出623.8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56.19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调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调整产生的,建设OA系统、党政内网、办公设备购置。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23.8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543万元占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1.52万元,占11%,主要支出项目有建设OA系统、党政内网、办公设备购置等。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3.9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27.86万元,印刷费10.29万元,水电费0.12万元,邮电费21.16万元,差旅费1.34万元,会议费5.49万元,维修费11.31万元,租赁费2.16万元,培训费2.02万元,手续费0.1万元,接待费0.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5万元,委托业务费33.05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4万元,其他22.2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8.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共支出1.55万元,增加1.55万元,增长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19万元。
①报废0辆,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
②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在2015年车改后由原来的7辆增加到1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81.19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5.95万元, 增长79%,主要是车辆增加运行费用也相应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一批次6人次,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82.96万元,比去年增加37.27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我县启动公车改革根据县发改委核审我办公务用车保有量由原来的7部增加到13部,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车辆运行费用是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下乡调研……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路费、交通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55万元,比上年增加1.55万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4年增加1.5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汕尾市政府组织出国任务,一批次一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1.19万元,比去年增加35.95万元, 增长79%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2015年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接待国内一批次6人次,基本持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次数与规格,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决算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量为5120202.62元,其中固定资产4513168.3元,占88%;流动资产607034.32元,占12%;公务用车13辆,2015年由车改产生公务用车变动。本单位的资产基本能够满足履行职能的需要,没有空置和浪费现象。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本部门暂时未开展绩效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