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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唐本高同志为海丰县民政局局长;罗鸿雁同志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林伟雄同志为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林德森同志为海丰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张志刚同志为海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任命南彩丽同志为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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