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组干[2016]254号
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刘剑平同志任中共海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陈连郑同志任中共海丰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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