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组干[2017]217号
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 根据汕组干[2017]257号文通知,市委同意: 王少平同志挂任海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时间2年6个月。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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