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经海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巧玲同志任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军梅同志海丰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蔡海生同志海丰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骆科成同志海丰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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