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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可塘)垃圾无害化处理
  • 2012-07-30 10:18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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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建设,征用土地约42万平方米,总投资9.8亿元,首期占地9万平方米,投资5亿元。

可塘镇于2011年2月完成42万平方米的征地,并与土地所属的可新村委双贵山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将征地款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2011年1 0月,完成了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和近300多亩地上作物的补偿工作,清迁坟墓240多穴,目前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项目难题:

    征用土地约42万平方米,清迁坟墓240多穴。

破解之道:

坚持“六个原则”

    一是科学选址原则。原址情况复杂、征地难度极大。经专家组现场实地勘查,确定将垃圾处理中心迁入可新村委双桂山北侧。

二是说服教育原则。及时召开外出人士、村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党代表等座谈会。同时,组织干部群众考察团到深圳、中山、珠海等地考察垃圾处理中心,从根本上认识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好处。

三是政策先行原则。根据相关的法律,帮助村制定征地款的分配办法,消除了农民群众顾虑,切实保证征地过程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公开公正原则。整个征地过程做到公平公正,保证广大村民的利益,严辞拒绝个别村民的无理要求。

五是为民谋利原则。从工作经费中拨出150多万元,维修长3公里长年失修的灌渠,铺设3000多平方米的晒谷场,美化村容村貌。

六是做细做实原则。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大多是建于乾隆、康熙年间的祖坟,稍处理不当,就会激起群众的不满。为此,镇成立了5个迁坟工作小组,一方面到周边村庄,深入村组、田间地头与群众交流,认真细心讲解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发布迁坟公告,明确迁坟范围和补偿标准;对于一些无主坟,则由镇按照当地风俗进行集中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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