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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20-10-12 16:27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海丰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海丰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协调小组工作安排

  为充分发挥我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的作用,细化工作任务,特制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一)县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海丰分行、海城海关、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二)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分管县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精简行政审批组: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做好国务院和省级、市级下放权限承接工作,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推进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推动强县放权向纵深发展,继续清理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力度,加快电子证照服务应用,打造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合,推进“六个通办”,创建“无证明城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组:成员单位有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汕尾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海丰分行、海城海关。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对照世界银行标准,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显著提升开办企业、施工许可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等便利化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激励创业创新组:成员单位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金融工作局。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成员单位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海城海关、县税务局。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制定实施方案,努力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改善社会服务组:成员单位有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三)县协调小组各保障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服务督查保障工作,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形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强大合力。

  综合组由县政府办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法治组由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对我县制定出台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督查组由县政府办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专家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明确,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容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二 、细化任务要求

  (一)明确协调会议机制

  一是县协调小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主要是传达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方面的最新精神,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和成效,审议各专题组提交的重大改革建议,协调各地各部门报送的需县协调小组协调的重大改革事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由县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县协调小组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参加。

  二是县协调小组专题协调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事项等。议题由县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提出,或者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需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报送综合组,综合组提出建议议题,报县协调小组组长审定。会议由县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协调会可以现场办公会形式召开。

  三是各专题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集中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重大改革事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会议由各专题组组长主持,县有关部门、相关同志参加。各专题组工作会议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协调小组。

  四是各保障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总结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各保障组组长主持,各部门相关同志参加。各保障组工作会议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协调小组。

  (二)明确月度汇报机制

  各专题组成员单位要把在相关领域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成效,当前工作进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总结于每月月底前报牵头单位同时抄送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指定牵头单位收集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于每月25日前报送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各专题组每月工作情况报县协调小组领导审阅。其中,精简行政审批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汇总;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汇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汇总;改善社会服务组由县民政局负责牵头汇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情况报送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信息报送机制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总结本地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出一批叫得响的海丰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编写成简报信息资料报送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年度报送简报信息资料不得少于2篇。

  三、深入调查研究

  (一)县协调小组针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进展情况第一手资料;积极研究国内外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成功经验,借鉴各地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创新做法。调研后形成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综合组负责调查硏究具体组织工作。

  (二)各专题组可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开展本领域专项调研。专项调研可采用实地调研、书面调研、调査问卷等形式。调研后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县协调小组。调研报告侧重于分析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切忌内容空洞、面面俱到。根据县协调小组统一安排,不定期联系我县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部分专题调研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强化督促检查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检查注重发现并推广各地、各部门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做法,努力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对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县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经县协调小组同意后,督查组可在全县范围印发通报。

  五、加强日常管理

  (一)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领域改革的重任,协调解决好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各保障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进步深入推进改革。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镇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抓在日常、落在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人民群众办事遇到的痛点堵点想办法出举措解难题,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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