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Baidu
map
底部
Baidu
map
  • 政务微信
Baidu
map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分享到:
关于转发《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2022-04-19 16:52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海府〔2022〕11号

各镇(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2〕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2〕19号)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
Baidu
map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