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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府办函〔2020〕22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核批准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县政府十五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委托勘察设计院编制的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位于红城大道西(中华鹏路口),终点位于海紫路交叉口,全长约 6.5km。其中红城大道西(中华鹏路口)至莲花大道交叉口段,道路红线宽 42m;莲花大道至海紫路交叉口段,道路红线宽 50m。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计洪水频率:桥梁1/100,路基1/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廊管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48016.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5073.7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818.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4.76万元。
二、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此 复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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