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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 2021-09-07 11:14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我县奋力当好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对接,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海丰县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落实单位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归集整理本地区主动公开的各类规划,集中发布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

做好市场规划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 公开

3.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4.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5.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发改局、县 市监局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7.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9.县财政局要有效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财政局牵 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0.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卫健局牵 头,县直其他单位按 职责分工落实

持续加强我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 设等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3.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14.县直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 式

15.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16.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县直其他单位 按职责分工落实

17.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18.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19.有效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20.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 室、县政数局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21.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按职责分工落实

22.按照省、市和县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助力政策完善。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23.认真做好“市长信箱”交办和“县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4.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5.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县政府办公室

26.逐步清理、摸清底数,有步骤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 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县直各单位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7.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化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 室、县政数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8.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 牵头,县直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9.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整改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

30.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省、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31.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 6 版。

县政府办公室

32.加快推进全县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县政府办公室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 化

33.已经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 26 个领域相关县直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切实对基层政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

县发改局、教育局、 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 自然资源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住建局、交通 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4.基层政府要持续做好本级 26 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5.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36.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37.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县发改局、财政局、 审计局、市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

38.对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县司法局

39.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

40.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市局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开展,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县教育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1.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 督

42.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 1 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43.进一步明确镇(场、开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44.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 4%的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45.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6.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

47.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看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政府办公室

48.建立本地区、本系统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49.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镇人民政府(场、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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