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海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现场祭扫。自2022年3月19日零时起,全县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疫情期间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
二、倡导文明祭祀。倡导新型祭扫方式,大力提倡网络祭祀、远程祭祀,通过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网上祭祀等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以绿色祭祀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做好带头宣传。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请市民朋友做好宣传和表率作用,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和防控疫情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告知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勿返乡祭拜扫墓,劝导亲朋好友暂停上山祭祖。
四、落实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通行、佩戴口罩,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暂停上山和在祠堂举行各类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在清明期间应尽量避免外出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对拒不服从防控工作要求,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