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全面实行预约办事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实行窗口业务预约办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凭预约码进场
自2022年10月8日起,所有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办事群众须凭预约码进场,预约办事流程如下:
关注微信“善美政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我要预约”—>“办事预约”。(如第一次进行线上预约,需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进入预约须知—>勾选相关选项—>点击“开始预约”,之后进入预约,填写并确认基本信息。
选择大厅—>“海丰县”—>“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办事窗口、业务事项。
选择预约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提交。
预约成功后,办事人在到达大厅后在排队叫号机上进行取号,并等待叫号办理业务。
二、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请按照预约时间段携带预约码或短信、身份证,鉴于疫情期间,预约人到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业务,非业务需要,请不要携带随行人员进场。进入大厅前,须配合测温、出示粤康码和身份证核验,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未预约、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场。如需咨询,请拨打6600180、6600340。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7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