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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平,强化公众参与,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征求<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意见的函》的文件要求,现对汕尾市海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5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 话:0660-6622130
通讯地址:海丰县海城镇云岭东路海丰县林业局
邮政编码:516400
电子邮箱:hfxlyj@yeah.net
三、公示内容
1、整合优化前情况:汕尾市海丰县列入名录的自然保护地共7处,批复面积总计20881.13公顷。其中,保护区3处:汕尾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汕尾海丰莲花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汕尾海丰学堂坑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4处:汕尾海丰莲花山省级森林公园、汕尾海丰大云岭县级森林公园、汕尾海丰南门水库县级森林公园、汕尾海丰五马归槽市级森林公园。
2、整合优化后情况:汕尾市海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保留自然保护地共2类6个,面积总计20336.88公顷。其中,保护区2处:汕尾海丰鸟类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汕尾海丰学堂坑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4处:汕尾海丰莲花山地方级森林公园、汕尾海丰大云岭地方级森林公园、汕尾海丰南门水库地方级森林公园、汕尾海丰五马归槽地方级森林公园。
海丰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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