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尾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海丰县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冯其琪等27名考生为我县公务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至6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城红城大道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县委楼二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219818,电子邮箱:hfgwyglg@163.com)反映。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附件: 汕尾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海丰县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三批)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