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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公告
  • 2023-09-18 10:59
  • 来源: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公  

  编号:2023JA08069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不成立的,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8日


  附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单位:公顷)

用途

备注

1

海丰县平东镇大塘村小坑组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海丰县平东镇大塘村

441521104001JA04067W00000000

0.0146

农用地

/

2

海丰县平东镇双墩村东坑组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海丰县平东镇双墩村

441521104001JA04065W00000000

0.1089

农用地

/

3

海丰县平东镇双墩村东坑组经济合作社、大塘村大塘组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海丰县平东镇双墩村、大塘村

441521104001JA04066W00000000

0.0245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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