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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政策解读
  • 2022-12-29 21:00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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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梳理形成《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为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2022年底前要编制完成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57号)和《关于做好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编制和审核梳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在《汕尾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送审稿)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形成《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征求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联合审核,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修改完善后形成《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征求《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12个镇和38个县直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37个单位回复无意见,1个单位提出意见,意见未采纳;其余单位多次催促无回复视为无意见。12月2日,印发关于审核《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函,要求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对清单进行联合审核,收到县司法局无意见的函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出两条意见,采纳1条。

  四、主要内容

  《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括由我县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县实施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两部分,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52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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