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陈海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海丰县交通拥挤问题,我大队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大队围绕上级的总体部署,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迅速开展整治工作,在“路、行、停、人”四方面下功夫,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交通环境的硬指标、硬任务,也是我县整治过程中难度较大的一项工作。要把与文明城市创建关系最大和能够迅速改善城市形象、老百姓得到实惠的项目作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要收集整理市民群众、网络舆情反映的交通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和现场排查,集中研究解决一批交通基础设施。二要进一步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要充分利用学校、事业单位、网络社交平台,引导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规范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对广大市民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三要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要通过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影响城市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重点路口、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四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要形成整治常态化、管理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坚决摒弃“运动式”整治的做法,巩固成效,常态化开展整治,把交通秩序和公共交通服务整治贯穿整个创建工作的全过程。我大队必定主动担当,强化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重点工作。通过团县委、海丰报社、海丰广播电视台,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公共交通服务宣传,通过多种途径改善我县交通秩序和公共交通服务,提高市民文明、守法意识,创建良好交通秩序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公用事业局要整治好县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畅通、无损坏和公共停车位被违规占用问题。县发改、公路、住建、国土、公用事业等部门要加强城市建设和规划,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科学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县城部分闲置土地设置改建临时停车场,扩容停车容量。
特此答复
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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