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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丰县委员会 第22号提案的答复
  • 2020-01-19 11:16
  •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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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辉革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海丰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机构改革后,我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个基层所按照各自辖区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同时由县局机关联合县教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同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主要做法

  (一)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3月20日召开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进行细致部署。春季开学后联合县教育局发文,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对照要求逐项自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联合检查队伍督促各学校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净化学校饮食消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培训宣传。一是通过与学校领导座谈,要求学校领导班子重视校园内食堂与小卖部食品安全问题,不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管理。二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校园,每检查完一个学校,结合发现的问题,召集学校相关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讲解和培训,倡导校园营养合理科学搭配。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和宣传海报,指导相关人员了解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以及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落实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的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在上次检查中所提出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内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情况,通过自查及督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现场予以指出。一般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到位的限期整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给予当场警告;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立案查处。

  (四)推进“明厨亮灶”实施工作。按照《汕尾市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明厨亮灶”活动,将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过程和卫生管理状况展现在公开视线之内,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学校(包括幼儿园)基本已采取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下来还将探索信息化网络监控,实行实时抓拍,实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

  二、下一步措施及做法

  通过几年来的监管和规范化引导,大部分学校能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力度也有所加强;各食堂经营者经过我们反复的宣传培训及现场指导,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知度逐渐加深,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水平,我局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保持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的高压态势,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让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与食堂的管理实际无缝对接,以落实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为手段,推动食堂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的升级,对集体食堂推行“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先进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我县学校食堂“A”“B”单位的占有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经常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餐饮业操作规范等培训,让学校负责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经营环境的整顿。督促学校重视食堂建设工作,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硬件条件,使食堂的基本设施和环境卫生有明显的改变,并对校园内外食品经营户加强监督和管理。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加强与教育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大监管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净化校园外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培训。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养成健康的消费理念,不到校外流动饮食摊档食用不卫生食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是推行“宽进严管”管理模式,对基本符合办证条件的新开办幼儿园食堂先行发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规范化管理。同时,协调民政部门加快审批进度,让民办幼儿园尽快取得主体资格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杜绝无证经营食品行为。

  我局认为,郑辉革委员在政协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对改善当前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落实委员的意见建议,秉承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思路,强化措施,一如既往地抓好校园内外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我县师生营造一个健康的饮食环境,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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