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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创建广东省园林县城行动规划》《海丰县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批前公示
《海丰县创建广东省园林县城行动规划》《海丰县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已经海丰县人民政府委托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完成,拟报县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敬请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二、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4月11日止。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电话:0660-6698933;
(二)信件请寄:广东省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园办(邮编:516400;电话:0660-6698933),信封请注明“行动规划公示意见”或“绿地系统规划公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三)电子邮件请发:94531359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行动规划公示意见”或“绿地系统规划公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附件: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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