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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家违规售卖烟花爆竹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1月17日,县应急局联合消防、公安、海城镇等单位在龙津市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龙津市场龙津文具店存在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把“空气巷”占为己有,变成自家“仓库”囤放货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现场调查取证后,民警方当即将店主林某传唤至新园派出所。经过民警的教育,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称以后决不会再顶风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警方给予林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收缴违法烟花爆竹十四件半,并将违法物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县执法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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